采购单位:广东财贸职业学院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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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联系电话(异议):****** |
项目名称: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清远校区后勤物资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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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编号:JJ24083009074083 |
采购类型:货物类 |
开始时间:2024-08-30 10:57:47 |
项目预算(元):已隐藏 |
结束时间:2024-09-02 11:07:00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所有物资材料按生产厂家规定提供质保及售后服务,所有物资至少要提供一年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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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一)服务商接收到送货需求后2小时内响应,7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二)实际采购的全部商品一次性送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报价要求:供应商通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报价单(详见附件)进行报价(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若报价单上未包含、但实际需要的维修材料,供应商提供的价格不高于同款产品在官网旗舰店中的销售价格。
(四)其它要求详见附件 |
资格及商务响应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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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竞价要求 | 响应情况 | ||
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完全响应 | ||
付款方式 | 1.以实际采购全部商品一次性送货的货物,通过验收合格后,在收到供应商符合规定的发票,10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预算限额。 2.付款方式按预算范围内以实际采购全部商品一次性送货的货物结算; 3.采购人支付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并甲乙双方确认的货物清单明细;采购人通过支票或者银行汇款等形式支付维配件清单费用; 4.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完全响应 | ||
交付时间 | 签订合同后7天送货 | 签订合同后 7 天送货。 | ||
交付地址 |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清远校区 |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 | 所有物资材料按生产厂家规定提供质保及售后服务,所有物资至少要提供一年质保期。 | 完全响应 | ||
其他要求: | (一)服务商接收到送货需求后2小时内响应,7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二)实际采购的全部商品一次性送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报价要求:供应商通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报价单(详见附件)进行报价(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若报价单上未包含、但实际需要的维修材料,供应商提供的价格不高于同款产品在官网旗舰店中的销售价格。 (四)其它要求详见附件 | 完全响应 | ||
报价情况 | ||||
标的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响应情况 | 单价(元/%) |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清远校区后勤物资 | 详见附件 | 1.00 | 完全响应 | 137825.000元 |
总报价 | 137825.000 元 | |||
技术响应 | ||||
标的名称 | 技术要求 | 响应情况 | ||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清远校区后勤物资 | 详见附件 | 完全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