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编号:JJ25022715493045 | |
项目名称:饮食服务中心采购车辆保险(5次竞价) | |
项目预算(元):8,264.00 | 报价方式: 单价报价 |
采购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 联系人:****** |
最少有效报价家数:1 | 联系电话:****** |
联系手机:****** | 电子邮箱:****** |
异议反馈:****** | |
开始时间:2025-03-14 11:41:25 | 截止时间:2025-03-17 11:40:15 |
报价文件要求:本项目要求报价时上传相关文件 | |
报价方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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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1.以下资料必须上传到竞价平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核定许可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提供营业执照、保险许可证); 2.报价单位在平台填写各项价格,如与上传的报价附件价格不符,以报价单位在平台填写的报价为准。 3.各项单价不能超出预算单价。 4.报价金额包括提供服务本身费用、人员相关费用、培训辅导、全额含税发票、必要的保险费用、押金、各项税费。 |
付款方式:1.银行汇款。采购人向中标人指定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中标人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合同双方签章生效后,采购人在5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保险费用。在收到采购人支付的保险费用后,供应商须在2个自然日内将该车辆保险单及相应的发票提交给采购人。 | |
履约保证金: 无需履约保证金 | |
交付时间: 签订合同后天送货。 | |
交付地址: 如提供纸质版保单,则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陶园。 |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服务要求 1.保险生效时间以保单生效时间为准。 2.到达现场时间:市区30分钟内到达现场,市区外郊县区域45分钟到达现场。遇到高峰时段或交通管控等情况,无法按时到达现场,可以电话、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方式联系保险公司协调理赔现场。 | |
其他要求:因中标人未能切实履行合同义务或未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目标要求,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因自身原因单方面终止合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供书面文件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终止合同。 | |
备注:两台车辆所有人均为华南师范大学 供应商除了填报保险费合计外,还应提供保险费详细报价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承保险种、保险金额、保险费、浮动率、保险费小计等信息,并提供保险条款髋部内容。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生产厂商/品牌 | 型号规格 | 是否限定品牌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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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商业保险(江铃全顺粤AE7765) | 1.00 | 项 | 无无 | 无 | 否 | 预算:3490元 (1)包含车辆损失险; (2)第三者责任险:300万元; (3)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座位责任险:10万元,乘客座位责任险:10万元/座*14。乘座人以行驶证核定人数为准; (4)保险费率要求: ①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按报备保监会条款和费率执行,部分损失视为足额投保,不按比例摊赔,全额损失赔付额不超过保险限额。 ②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各险种优惠率不少于30%下浮计算。 (5)商业保险服务期限:2025年4月13日00时00分-2026年4月12日24时00分。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金杯粤A472EV) | 1.00 | 项 | 无无 | 无 | 否 | 预算2218元 1.机动车商业保险在2025年9月2日才到期,此次无需采购。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预算:2218元,预算含车船税。 3.包含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4)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 (5)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 (6)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7)保险服务期限:2025年4月5日00时00分-2026年4月4日24时00分。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江铃全顺粤AE7765) | 1.00 | 项 | 无 | 无 | 否 |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预算:2556元,预算含车船税。 包含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4)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 (5)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 (6)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服务期限:2025年4月13日00时00分-2026年4月12日24时00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大小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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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饮食服务中心采购车辆保险服务.docx | 2025-02-27 16:17:28 | 无 | 登录后可下载附件 |